1、参加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会议;
2、省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上报2017年度流动人口统计报表;
3、研究制定宁波市医养结合实施办法及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及上报总结工作;
5、各区县(市)开展国家或省级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创建项目经费补助;
6、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计生家庭奖特扶政策的意见;
7、汇总、确认2017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目标人群数据和财政资金决算;
8、汇总2017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数值和两非案件统计;
9、派员参加国家卫计委家庭司分别组织的新家庭计划培训和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培训;
10、组织对区县(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年度目标管理情况督查检查;
11、组织重点区县(市)到江西、安徽等省份地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双向协作;
12、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信访及维稳工作;
13、继续做好市户籍制度改革中涉及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梳理与相关材料上报工作。